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

2020-12-8 12:14:07
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》(煤安监监察〔2020〕48号)和2020年12月3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,为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,确保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。

大排查从即日起到2021年底,以“一通三防”和“打非治违”等为重点,在强化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基础上,对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采、掘、机、运、通等主要系统,瓦斯、冲击地压、水、火、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,瓦斯抽采、石门揭煤、巷道贯通、采空区密闭、井下动火、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,着力解决“看不到、想不到、查不透”和“看惯了、习惯了、干惯了”等问题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,为实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。

大排查采取自查自改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省应急管理厅组成3个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督导组,对督导地区煤矿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执法,对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、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等重点矿井进行抽查,并督导各地大排查工作。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督导组,负责对辖区矿井进行督导检查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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